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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私开阀给两楼供热

发表于2017-02-10
未签订供热合同,咸阳百特城市小区私开阀门向合同之外的两栋楼供热,热力公司称这属于盗用热源行为。在不停暖的前提下,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目前仍在协商此事。

物业私开阀门供暖

热力公司核查时发现

12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渭阳西路百特城市小区4号楼的张先生发现家中暖气停了,而同小区的其他住户也称暖气停了。“室外是雾霾天气,室内暖气还停了,老人小孩在家怎么待啊,我们都是按时缴纳了暖气费。”王先生和其他业主来到物业公司,想问个清楚。

随后,百特城市小区物业公司咸阳白莲花物业公司也张贴出一张告全体业主书,上面写明原因:“因西区热力公司物业公司按照小区建筑面积全额按5.4元/平方米给他们缴纳,即小区有一多半不用热的住户也让物业公司按5.4元/平方米缴纳,物业公司没收那么多钱怎么给他交。”

“我9月份都把暖气费交了,物业给的解释说是热力公司的原因,我们问了热力公司,对方却说是物业的原因。”张先生说,当天晚上8时许,暖气又开通了。

百特城市小区共4栋楼,其中3、4号楼今年属于第一个供暖季。昨日,该小区3号楼一位业主称,他们是10月份交的暖气费,家里暖气现在正常。至于18日当天为何停暖,该业主称不清楚。

小区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对此称,18日当天热力公司的确停了暖气,但晚上又来了,具体原因是告业主书里所说的那样。

西区热力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是混淆视听,公司严格按照供热规定,未采暖用户只收基础热费。停暖是因为核查时发现小区物业私开阀门供暖,属于盗用热源行为。

在不停暖的前提下

双方正在协商解决

昨日,咸阳市西区集中供热公司运营部一名负责人出示了与百特城市小区签订的供热合同。合同约定小区用热面积为21952.48平方米,签订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另一份用户面积核查表中,写明百特城市小区约定面积为1、2号楼居民生活类用热面积。

“15日,稽查人员对小区暖气锁闭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1、2号楼有21户业主(1814.82平方米)正常用热状态,而物业报的不用热。同时,4号楼(用热面积32333.08平方米)也处于正常用热状态,但并未签订供暖合同。”该负责人表示,核查中,物业已经向3、4号楼业主收录暖气费,但没有给热力公司上交,而是私自打开阀门向这两栋楼供暖。具体热源损失我们还在计算。按合同约定,用热人私自增加用热面积或改变原用热性质,热力企业有权停热,并按2倍计收热费。

对于物业公司所说私开阀门供热一事,该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3、4号楼当时收取暖费时,不确定能收多少,物业公司心里也没底,能不能供热也是按业主缴费情况定。后面业主反映比较强烈,我们便打开了换热站的阀门,也没给热力公司打招呼,的确是我们不对。”

“业主的供暖费都是陆续收上来的,3、4号楼有60多万费用,并不是说不给热力公司上交,只是推迟一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经过街道办等多部门协调,在不停暖的前提下,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正在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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