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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写他(她)名,你紧张不?

发表于2005-12-28
    谈恋爱时买房,涉及一个非常让人敏感的问题,就是房子写谁的名。谁也不愿意为这件事伤了感情,可说句到家话,真有那么一天,大家都不希望有经济损失。虽说有婚前财产公证,可沈阳人似乎对此“前卫”做法不感冒,甚至还容易留下彼此不信任的“伤痕”。慎签“共同还款人” 

小艳的房子就是和男友谈恋爱时买的,家里给拿的首付款,还贷也是在家里的支持下进行的,房子理所当然写自己的名字。可在办理贷款时,要求写上“共同还款人”的名字,小艳毫不犹豫地把男友写上了。 

律师观点:这个“共同还款人”可以作为双方共同买房的证据,一旦出现房产纠纷,这也是最终裁定的一个条件。
发表于2005-12-28
小旬在辽宁大学附近购买的房子,由于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房子写了男朋友的名字。但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所有,虽然小旬和男朋友现在一起还贷,但即使结婚房子也是男朋友一个人的。 

律师观点:小旬应该尽快些把贷款还清,然后到房产部门把房屋产权更为夫妻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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