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各位业主请注意!业主收房时不验房将面临的风险!

发表于2006-07-18


业主收房时不验房将面临的风险

总体而言,业主收房时的仔细验房是对购房合同的必要履行义务,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附加协议的要求认真操作,否则,将会留下严重的法律后果及风险。
1) 业主收房时的不作为,将使您丧失《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所赋予您的大部分权利,剩下的只有建筑商的保修义务。
2) 收房时不对《建筑面积实测表》进行复核,那么一旦业主收房后开始对房屋进行二次投资,而拿到手的《建筑面积实测表》告诉你建筑面积超标(国标规定正负3%,可以多退少补)这时的你是退房是索赔还是默认都非常尴尬。
3)  收房时如果不请专业验房单位进行验房,将无法及时发现许多专业技术问题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维权活动,你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证。但是,当你的房屋在装修时,装潢公司会以房屋建筑质量或设计瑕疵向你索赔,并提出要求增加费用。这时,你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4) 业主收房时如果不请专业验房单位进行验房,据我所知,目前将很难得到这方面有效的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咨询服务。
5) 业主收房时的不作为,同样将使您丧失享受其他业主进行维权活动并取得的成果的权利。
   律师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此类纠纷产生,购房者最好在合同条款中对交付使用的条件明确约定,指出只有完全符合交付条件后才算是正式交付,否则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约定出卖人交付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收房拿钥匙时一定要谨慎行事,如果可能请专业的验房公司帮助处理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如今沈阳也出现了首家专业验房公司------沈阳良策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与《沈阳晚报》联合开展公益验房热线:62233278    62233258(周六、周日不休)网站:www.lnyanfang.com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