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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拒付佣金挫伤二手楼市 私自交易潜藏更大风险

发表于2008-06-17
 最近一段时间,记者走访了多家中介公司,得知不少中介公司在经营上面临同样一个问题,就是佣金收取不顺畅甚至困难。少给、不给、故意拖欠佣金,已成为影响当前中介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中介公司是靠佣金生存的,按理说,中介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理所当然要按相关规定收取佣金,可不少买家卖家在获得中介服务后,却在佣金的支付上显得很不干脆,以至人为给中介公司制造麻烦。

几家中介公司的老总说,佣金拖欠问题由来已久,这几年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特别是到年底,佣金不按时支付以至拖欠现象有所增加,而且不少拖欠现象也从过去的客观拖欠演变成了主观拖欠,甚至是恶意拖欠。

对此,不少中介公司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的同时,也在大声疾呼劳动报酬的早日兑现。

楼市观察

发表于2008-06-17
 诚信问题值得重视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节省开支,常有撇开中介公司,违背诚信的事情发生。“规范中介市场,建立诚信服务”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方面保护顾客的利益固然重要,但保护中介公司作为营业主体的合法权益也必不容忽视。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咨询,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资金是劳动所得,应予支持,但买卖双方在得到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却不支付相应费用或者依靠中介公司的服务信息私下交易,一方面违背了诚信的原则,构成对合同的违规;另一方面通过私自成交,在二手房漫长的交易过程中,其买卖双方的权益均不能得到保障。因此如果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补偿,风险相当大。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应秉承诚信的原则,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以完成一次完整的二手房转让流程,同时也放心享受中介公司的服务。(余钟斌)

拒付中介佣金

成为“常见病”

上周五,在某中介分行,记者见到了该公司的一位区域经理和法律顾问,他们正在为讨要一单3万多元佣金的二手房交易收集证据,那位自称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说,下午就将诉状递交到法院。针对佣金难以收到的问题,一些业内人士也说,类似这样的问题在中介行业极为普遍,中介促成房产交易,却收不到佣金,这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已经成为“常见病”。

发表于2008-06-17
 针对佣金拖欠问题,此前记者电话询问了深圳10几家品牌中介公司,所有中介公司的答复均遇到不同程度的佣金拖欠现象,一些中介公司在长期追讨不成的情况下,只好上诉于法律,而这种做法恰恰也是当前绝大多数中介运用法律维权的一种且惟一手段。

佣金为何不给或故意拖欠,中介公司收不到或不能按时收取佣金的比例又有多大?深圳中原副总经理王楚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介公司服务完成后不能按时收取甚至不能收到佣金的现象,确实不少。他说,一些客户在中介服务完成后,就故意找岔,比如说中介服务某环节不好、房屋水电问题没有理清等等,很多问题事实上并不在中介公司的责任或解决范围,但一些客户就习惯运用这样的方法,迫使中介公司在佣金问题上让步,打折甚至拒付。在谈到比例时,王楚坤从两个方面做了说明:一是签署了买卖合同但最终未成交的,收不到佣金的现象就很多;二是完成整个服务流程,收不到的比例不高,但佣金拖欠现象较为严重,就像前面谈到的,原因在于一些客户有意找岔借此获得减免。

发表于2008-06-17
 中联地产有关负责人也认为佣金拖欠已成为目前中介公司的一块心病,她说,“跳单”的佣金是最难回收的,而恰恰目前中介行业的“跳单”又多,因此,佣金难收以至收不到的比例还确实不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老总,对于有些客户在享受完中介服务后又拒付或故意拖欠佣金的现象深恶痛绝,他说,尽管佣金拖欠还不是普遍现象,但确实严重影响到中介公司的发展和员工队伍的稳定,为此,他说公司专门成立了法律部,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微利的行档,却为此增加了不少营运成本。

记者了解到,深圳不少中介公司为应付佣金问题及相关的经济纠纷,专门成立了所谓的法律部。不少中介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目前佣金坏账比例尽管还不是很高,但发展趋势不好。不少中介反映,每家企业每年佣金坏账数量不下十几笔。业内专业人士解释,按照正常操作流程,只有当促成买卖双方交易,中介才可以按照有关标准收取佣金。理论上,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同时,就应当支付中介佣金,而实际操作惯例,为了确保房屋产权顺利过户、交易安全完成,签订合同仅是中介促成交易的“上半部”,产权过户后才是“下半部”,届时,买卖双方才支付佣金。拒付佣金的现象也就发生在最后一个环节。

发表于2008-06-17
 拒付佣金

暴露诚信危机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节省开支,常有一些客户在佣金问题上做文章,一些是成交后有意拖欠或故意不给,而另一些是在中介公司的牵线搭桥后,撇开中介公司,私下成交,逃避佣金。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相关的法规,更违背诚信的基本原则。

据了解,拒付佣金的案例发生在中低档二手房交易的比例偏高。这部分客户通常是以旧换新的客户对“服务有价”的概念比较模糊。尽管在交易之前,他们知道中介介入会产生相关费用,但是一旦完成了交易,他们又试图借口“服务不到位”等理由拒付佣金。还有一些客户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中介公司对追讨佣金无信心,对于长期的追讨更是不现实,因此故意拖欠或有意不给付佣金。

前段时间,有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多次向记者反映,希望透过记者追讨佣金。这位业务员说,半年前,某客户在其公司的引荐下,将位于新洲某花园的一套二手房介绍给了下家(买家),促成了双方见面。但很快,该客户与下家私下达成协议,并顺利成交。这事也很快让中介公司知道,在中介公司的跟进下,买卖双方均承认了中介公司在促进交易过程中的“桥梁”作用,按理说,中介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收取成交价双方各1.5%的佣金,可该房屋的买卖双方在面对1万多元的佣金面前,开始了佣金支付的拉锯战,从当初的答应给到多次的讨价还价,以至到现在也没给,这也真难为了中介公司。

发表于2008-06-17
 诚信是市场稳健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目前,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环节复杂,手续繁多,因此房地产交易,特别是二手房交易绝大部分是由中介公司来促成完成的,应该说,中介公司在活跃楼市、促成交易、规范运作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介公司在提供相关服务的同时,理应按相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佣金),以应付中介公司在促成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运营成本,如中介公司的门店租金、人员工资、信息广告发布等,在目前市场相对规范、中介公司经营取费相对单一的情况,佣金确实成为中介公司再发展的惟一收益。

如果买卖双方不循规蹈矩,拖欠甚至拒付佣金,给中介公司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也对整个中介行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确实,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多方的共同参与和建设。房地产作为特殊的超大型商品,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市场的规范运作。一方面,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客户利益,提供相关联的优质服务,另一方面也需要广大客户对中介公司在担当中间人角色定位上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中介公司作为营业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不容忽视。

拒付佣金的背后隐含更大交易风险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稳健发展,越来越多的房产中介业务趋向正规化,不少中介公司相继成立了法务部并配备了法律相关人员专门处理二手房纠纷,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追讨佣金的比例也越来越高。而更值得提醒的是,拒付佣金的背后其实隐含了更大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

发表于2008-06-17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解决市场所隐含的一些不规范作为。法律界人士也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由行业协会牵头尽快建立中介行业诚信制度,将中介业务员和企业不诚信的做法开列“黑名单”。与此同时,协会可同银行、保险等相关部门进行接洽,将这种购房纠纷与个人资信系统相互挂钩,通过纪录备案个人的各种不诚信表现来限制其购房贷款等。

而在实际生活中,因逃避中介佣金而私下交易所酿成的不良后果也是屡见不鲜,结果是因小而失大,得不偿失。此前,记者就听说南山的王小姐因为想省1万多元的佣金,结果赔进了近10万元。王小姐在网上看到了某名校旁的一套二手房信息,即刻与信息上所提供的电话进行了联系,在经过一番的讨价还价后,王小姐按对方要求和提供的帐号给付了9万余元的首期款,但一周后,对方电话再也无法接通,王小姐为此懊悔不已。不少朋友问王小姐为何不到中介公司去寻找房源,王小姐的答复是1万多元的佣金可以购置全新的全屋家电,但这个教训的成本也确实够大。

专家指出,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所蕴藏的风险之大,可能也是很多市民未能看到的。不仅人身安全比较没有保障(独自前往看楼被抢劫财物的例子并不鲜见),而且在交易过程中,因双方或其中一方不了解详细的交易程序,往往很容易出现漏洞被另一方占便宜。就算完全了解交易程序,但因为缺少中介方的见证,仍然可能出现其中一方不执行合同或是钻合同的空子等情况,从而令另一方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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