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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非物业小区划定收费标准 弃管小区自办物业转正

发表于2012-04-19
单间7元/月,套间8元/月,三居室9元/月,停车位2元/天,这是药大社区的物业费价格,更是沈河区非物业小区的今年物业费价格标准。18日,记者从沈河区房产局获悉,全区416个弃管小区今年都将执行这一标准,实现小区物业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药大社区居民自行承担“物业”公司的作用,成为首个“自办”物业的社区。

小区物业实施“自治”

昨日9时许,在沈河区药大社区的春田小区外,记者乘坐的车辆被拒之门外。原因很简单,此车并非小区内的车辆,只有登记后才能进入。让外来人员吃“闭门羹”,是社区物业的义务。“我们只认脸熟的居民。”管理人员表示。

与普通的保障性物业不同,这里的物业实行“自治”。沈河区房产局局长曹志奇告诉记者,弃管小区的物业分成两种,一种为招标“物业公司”,还有一种是居民自己承包物业,由居民自行管理,而药大社区就属于后者。从保洁到保安,再到房屋维修和物业费的收取,这些都由居民自己操作。

发表于2012-04-20
以后环境会好点吧
发表于2012-04-25

这个比较实用

发表于2012-04-25
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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