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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科学遏制部分城市房价大政必有威力

发表于2010-04-21
最近政策有点密集,今天又有大力度的组合拳的政策出台。国务院公布: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一整套稳定房地产市场市场大政方针,已经由部分城市开始拉开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帷幕,之前的政策或吹风都是此次政策出台的“路演”。高房价的“龙头”城市将对市场大力度点刹车“换挡”,应该说是房地产市场的新纪元、里程碑。

   《通知》的新政新内容新举措,彰显管理层的决心:

       1. 方向和措施明确: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2.言辞坚决: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

      3.问责明确: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4.新政有新意控制消费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釜底抽薪: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6.完善准入制度: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7.即管房源又管价格: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8.统计信息分区预报: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9.舆论主旋律: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房地产种种论调者开始要紧急“换脑筋”,平稳换挡已经明显。既有刹车的力度,又有后续换挡的整套动作。既有限制投机的措施,又有限制人口流动带来的非理性住房消费。既有保障房建设又有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思路,消费者对号入座的信号明显加强,并有举措。这就是此次大政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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