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0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该桥梁垮塌。事发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56万余元。张某认为量刑太重,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9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记者获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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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啥罪名啊!肇事罪 莫须有啊
一千多万 还一百年也换不清啊
这罪名也太严重了
2011年7月19日0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该桥梁垮塌。事发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56万余元。张某认为量刑太重,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9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记者获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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