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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身边事 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8家流通企业销售的水产制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

发表于2021-09-07
标签:市场 信息 企业 销售 标准 
#沈阳身边事# 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8家流通企业销售的水产制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N-二甲基亚硝胺、镉(以Cd计)、铅(以Pb计),共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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