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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辽宁省公租房免采暖费、物业费

发表于2011-09-14

我省制定公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擅自装修。

为维护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省制定了公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参考。

合同规定,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三类人群

可申请公租房

辽宁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为三类人群,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保障租赁。

在当地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及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家庭将享受优先轮候保障。

租赁合同

一般不超5年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沈阳公租房多站

新建:

1.2号线浑南停车场丽水新城一期项目:位于东陵区南塔街道南大甸子村。公租房面积26.49万平方米,约5000套。户型为单室41平方米及双室72平方米。

2.2号线浑南车辆段项目:位于东陵区南塔街道南大甸子村,规划总面积8万平方米,约2000套。

3.1号线西部车辆段项目:1号线西出口大厦西侧,约2000套。

4.1号线云峰站项目:1号线云峰站旁,规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约800套。

5.小转弯村望湖丽苑项目:位于于洪区小转弯村,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400套。

6.八棵树惠民家园项目:位于大东区考场路10号,总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约1600套。

回购:

1.安图小区:位于和平区和龙路(和平交警二大队),320套。

2.克俭小区:位于皇姑区珠江街,1300套。

3.太湖街时代龙翔项目:位于于洪区太湖街,约1300套。

4.小转弯村望湖丽苑项目:位于于洪区小转弯村,约700套。

区、县(市)政府、企业自建、长期租赁:23280套。据《辽宁日报》

房租

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

逾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续租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出租方。

电费

有线(数字)电视费

煤气费

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出租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不得擅自装修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

电话费、宽带费

由承租方承担

不得转租、转借 公租房只允许符合条件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转租、转借。

物业费

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供暖费

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六种情况可解除合同

1.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人;

3.因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不符合租赁合同要求的;

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出租方将解除该租赁合同。

发表于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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