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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辽宁鼓励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配备营养师

发表于2017-12-21

1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到2020年,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到2030年,“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

  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到2020年,辽宁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备临床营养师。

  到2030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

  到2030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15%;全省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备临床营养师。

  鼓励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配备营养师

  辽宁将加强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成规模的集中供餐单位等聘请营养师。

  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母婴室

  辽宁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提高母乳喂养率,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此外,还将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鼓励中小学食堂集约化配餐

  《方案》提出,辽宁将规范中小学学生食堂和配餐的营养管理,鼓励集约化配餐企业提供营养配餐服务。在中小学组织实施包括营养健康教育、身体活动、供餐管理及创建营养校园环境等措施在内的综合干预,预防和控制儿童多种形式的营养不良。

  此外,将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和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开展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对医院、社区食堂、养老机构进行营养配餐

  《方案》提出,辽宁将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我省80%以上老年人群。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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